2020年关于发放生源公用经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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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0/9/15 10:05:09
根据沈阳市教育局《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工作的通知》的规定,翔宇中学就发放2019-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做如下规定:
1、按照2019年9月1日学籍在册且学生在读的名单发放。
2、必须符合全额缴纳学费的要求,公费生和教师子女不在发放范围。当年9月1日后转出或转入不在发放范围内。
3、在校生发放现金。初中生可以自领,小学生必须家长领取(带户口本)。签字并拍照,作为备查资料。
毕业生持户口本(含复印件)、身份证(含复印件)和毕业证(含复印件)到校领取,如家长带领除以上证件外须带领取人本人身份证(含复印件)及证明亲子关系证件(户口本或出生证明,均含复印件)其中复印件留存学校,作为备查资料。
注:进入校园请执行防疫标准:由学校正门进入、戴口罩、测温、出示辽事通健康码。
4、发放标准:初中生每学年1050元,小学生每学年850元。
5、发放时间:先发放在校生,9月15日---18日发放毕业生,领取时间8:00-15:00,地点:初中在翔云楼二楼德育处,小学在陆海楼二楼德育处。
6、咨询电话:88085988 88043888
7、此通知登在学校网站上 9longnood.cn
沈阳市翔宇中学
2020年9月15日